陷入困境中的天海防务好消息不断,继重整计划获批后,又接获了近2亿元订单。
9月14日晚,天海防务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及上海佳豪船海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通知,大津重工与佳豪船海、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卖方,与买方天津中睦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在天津市签订了《700吨自升式海上风电作业平台设计、建造及交付联合体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天津中睦设计、建造并交付一艘700吨自升式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合同预估金额为人民币2.83亿元,其中,大津重工和佳豪船海的合同额预估为人民币1.88亿元。
根据公告,上述合同船舶的交付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天海防务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天海防务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天海防务还表示,上述合同中大津重工和佳豪船海的合同额预估为1.88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90%,根据项目进度,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2021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不过,由于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履约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告称,海洋工程施工与风力发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均为天津中睦主营业务,其股东为天津市冀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三角中睦科技有限公司及河北享德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冀海为天津(河北)海运有限公司设立的投资平台,其对海洋工程装备具备需求且拥有较好的工程管理能力,本合同项目已取得有关意向租约。鉴于此,公司判断其具备履约能力。
合同联合体由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佳豪船海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和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其中,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负责建造,上海佳豪船海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为分包商。合同总金额由以下两部分组成,款项按建造节点分期支付:
(1)第一部分价格:大津重工和佳豪船海的合同额(完税价)合计为¥1.88亿元。同时,佳豪船海同意并委托由大津重工作为主体办理收款相关的手续并收款。
(2)第二部分价格:武汉船机的合同额(完税价)为9500万元。
联合体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格之内。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因合同执行期间材料、设备、人工、税收以及船东在交船前使用联合体下各方的设施、水电等及其他可能影响价格的外界条件变化而变动,但买卖双方确认的加减账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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