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宋都股份发布《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司此前放弃的杭政储出【2021】8号地块(以下简称“8号地块”)为合作方祥生、宝龙单方面违约导致。8号地块是由宋都股份于5月7日以17.83亿元竞得,楼面价20962元/方米,溢价率为29.86%,自持比例达到21%。

2021年5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绍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绍辉”)竞得杭政储出【2021】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随即与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北区域公司(以下简称“祥生”或“祥生方”)达成合作意向,双方通过微信语音通话沟通初步确定土地开发的基本合作模式,即50%:50%股权联合操盘开发。当晚,祥生相关人员至公司现场洽谈合作事宜,2021年5月12日晚,双方通过微信明确祥生方已向其公司董事长汇报,合作协议无需修改并已经传到祥生集团公司签字盖章。2021年5月13日,祥生方突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单方面表示不再参与本次合作。

2021年5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长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长慧”)竞拍获得12号地块(即天目医药港地块)土地使用权,浙江宝龙锦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宝龙”)主动接洽公司希望就天目医药港地块进行合作开发,双方约定“股权比例:宋都50%;宝龙50%”“如一方违反上述约定,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2000万违约金”。然而,浙江宝龙以合同尚在审批流程等原因拖延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且拒收了杭州长慧寄出的《关于推进天目医药港ZX11-G-15地块合作的工作联系函》。2021年5月19日,在公司多次电话催促下,浙江宝龙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了放弃合作。2021年5月24日,杭州长慧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浙江宝龙寄送《律师函》,希望与浙江宝龙协商妥善处理赔偿事宜,但浙江宝龙仍拒绝签收与协商。2021年7月26日,杭州长慧在搜集了系列证据后,杭州长慧已经正式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其中包括了诉讼请求判决浙江宝龙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并承担各项诉讼费用。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宋都股份表示,在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前期资金成本高、同步开发节奏紧张、后续开发相对密集等因素后,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整体评估、审慎决策,为了与预期整体获取土地权益总额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整体现金流安全,公司决定放弃竞得的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即保持最终获取土地的权益总额为28.01亿元,符合25亿-35亿元的预期区间额度)。公司主动放弃竞得的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有助于保障公司稳健发展的策略,也有助于最大限度的保护股东利益及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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