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59,573.1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30,659.78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115.21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483.08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超募资金
11,315.81
合计
153,596.9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