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高、流动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高、流动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奥普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保荐机构对奥普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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